東吳大學第二十九屆雙溪現代文學獎徵文辦法
壹、徵文範圍
一、 徵文對象:本校各系所在學學生
二、 徵文類別:
1、短篇小說:每人以一篇為限,每篇三千字至八千字。
2、散 文:每人以一篇為限,每篇二千字至四千字。
3、現 代 詩:每人以一篇為限,每首不得超過六十行。
三、 獎額與獎學金:
1、短篇小說:第一名獎金一萬元,獎狀乙張。
第二名獎金八千元,獎狀乙張。
第三名獎金五千元,獎狀乙張。
佳作三名,獎狀乙張。
2、散 文:第一名獎金八千元,獎狀乙張。
第二名獎金五千元,獎狀乙張。
第三名獎金三千元,獎狀乙張。
佳作三名,獎狀乙張。
3、現 代 詩:第一名獎金八千元,獎狀乙張。
第二名獎金五千元,獎狀乙張。
第三名獎金三千元,獎狀乙張。
佳作三名,獎狀乙張。
貳、徵文期間
自九十八年三月一日(日)至九十八年四月六日(一)截稿。
參、徵文辦法
一、每人每類限投一篇。
二、作品限未發表及得獎者。若投稿作品經獎評會查證或
師生檢舉有抄襲者,獎評會將公布投稿者真實姓名,
得獎名次取消,並追回獎金。
三、作品一律以e-mail投稿。信箱為create@scu.edu.tw。
獎評會收到稿件之後會回覆確認信給參賽者,並定期
公布於雙溪現代文學獎網頁,請參賽者注意。若未收
到回信請電話詢問中文系曾甲一助教,聯絡電話
2881-9471#6133。
四、作品格式以A4大小、字體12級、新細明體(稿件若需
加用其他字體,請斟酌使用)。作品的首頁附上報名表
(附件一),每參加一類填寫一份。本文開頭仍須標明
題目並將字體加粗。文章內請勿留下個人資料。
五、稿件若有違反徵文辦法者,一律不予受理;另,若獲獎
同學本年度經查證非本校在學學生(含休退學),將取
消其得獎資格,不得異議,請參賽同學注意。
六、作品遞交處:
E-mail寄至:create@scu.edu.tw(主旨:第二十九屆
雙溪文學獎徵文)
肆、評選辦法
一、初審:由獎評會核對資格與稿件格式,凡不合者一律
取消其參賽資格。凡通過初審者,將刊登作品
篇名於網站。
二、決審:每項各請三位作家擔任評審,為求公平公正,
採公開評審方式,評選出每項前三名及佳作,
交由獎評會決審,並編印成決審集刊。
三、每場會議設一主持人,由本校教師擔任,但不參與評
分與表決。
四、為維持得獎作品水準,決審入圍之作品,各獎項仍須
交由評審委員當場表決之,如評審委員認定未達標準
者,該獎項得予從缺。
五、會議現場公布入圍作品之總分與名次,凡遇有同分同
名、或有爭議情形,均由評審委員做最後投票表決。
伍、揭曉
一、決審會議:九十八年五月十四日(四),地點:
外雙溪校區綜合大樓國際會議廳。以公開
評審方式進行,會議過程開放投稿者、全
校師生及校外人士與會。
二、決審會議分現代詩、散文、短篇小說三組進行表決。
三、得獎名次一經決審會議公布後,隨即進行頒獎典禮。
四、得獎作品之著作權,屬本會所有。
陸、本徵文辦法未盡之事宜,由獎評會另行補充並公告之。
雙溪現代文學獎網址:http://www.scu.edu.tw/chinese/art/
(如有疑問,歡迎洽詢中文系曾甲一助教,分機2881-9471#6133)
徵文辦法下載(Word檔)
參賽申請表(Word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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