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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吳大學九十七學年度第二學期推廣教育學分班 招生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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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ochow University School of Extension Education |
一、開設班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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²學士學分班:中文系
²證照學分班:不動產估價師
班;另外社工系、法律系暨會計系開設有社工師、律師、會計師、民間公證人
暨社福 |
二、招生對象:
²碩士學分班-專科畢業滿三年以上,或大學畢業,具備報考碩士班資格者。
²學士學分班-高中、高職或五專以上畢業,具備報考大學資格者。
可於本校學分班選修相關科目7科,且合計20學分以上(不動產估價只要6科18學分即可),經授課教師依規定給予及格分數,由東吳大學發
給學分證明,即可取得應考資格。有關考試院主辦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其各項規定及招生簡章,請自行到考試院網站查詢
http://www.exam.gov.tw(請選取「法規動態」後再選取「考選法規輯要」)。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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²法學班(一)-- |
²估價師班(一)── |
²會計班── |
²其餘班別-- |
本校專任教職員工報名且成績達一定標準者,可享學分費8成的補助。收費標準暨繳費方式請詳閱【學分班報名注意事項】之各項規定。
※ 逾時報名收取全額學員,並須遵守本校相關規定辦理,無誠者勿試。
四、報名地點及應備資料:台北市貴陽街一段56號東吳大學城中校區推廣部(第五大樓一樓)。
²臨近捷運西門站及小南門站、
公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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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 班別 |
報名表 |
一吋照片二張 |
身分證(影本) |
學歷證件(影本) |
成績單(正本) |
自傳 |
讀書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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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管系碩士學分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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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系學士學分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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ü(備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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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餘學分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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²報名表可上網下載、傳真索取或攜報名應備資料親至推廣部填寫;本校學分班舊生僅需攜帶學員證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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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一:報名會計系學士學分班者,除會計學(一)外,選修其他科目者須附初會之成績單或學分證明才可修讀。
五、招生名額:碩士學分班──每科目最多40人,學士學分班──每科目最多50人,額滿即止; 隨班附讀者以不超過原學系班級
人數的十分之一為原則,每班最低開班人數為15人,未達15人者 則不開班;另本校保留不開班的權利,誠請見諒。
六、上課日期:各班正確之開課日期有部分不同,請參照後附之課程資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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²法學班(一)--97.12.08∼98.04.25; |
²估價師班(一)──98.01.06∼98.04.21; |
²會計班──98.02.02∼98.06.13; |
²其餘班別--98.02.16∼98.06.20; |
²社工班--98.02.23~98.05.20 |
七、上課地點:本學年中文系學士班、心理系碩士班及綠色學程 學士班等部分課程在外雙溪校區上課外,其餘班別皆在城中校區上課,
上課教室將於開課當日公布於本校推廣部的公告欄上。且為尊重繳費上課同學之權益,恕不接受試聽或旁聽。並依實際
排課與教室使用情況,本部保留調整授課教師、課程時段及上課教室之權利。所使用之空間,皆有足供教學之圖書、儀
器及設備。
八、服務電話:(02)2311-1531轉2756∼2769;傳真專線:(02)2375-4082;E-mail諮詢:meichi@scu.edu.tw;
熱門網址:http://www.scu.edu.tw/extend/。
v 學分班98學年預訂開課計畫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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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 別 |
報名日期 |
上課日期 |
備註(含招生簡章出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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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學期 |
98/05/25~98/06/25 |
98/07/13~98/11/14 |
報名包括法律系學士學分班、不動產估價師學分班等部分課程,簡章預計98年5月下旬出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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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5/25~98/08/12 |
98/09/14~99/01/16 |
包括所有碩士學分班、學士學分班及專修學分班等,簡章預計98年5月下旬出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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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學期 |
98/11/02~98/11/30 |
98/12/07~99/04/24 |
報名包括法律系學士學分班、不動產估價師學分班等部分課程,簡章預計98年10月下旬出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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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12/28~99/02/05 |
99/02/21~99/06/26 |
包括所有碩士學分班、學士學分班及專修學分班等,簡章預計98年12月上旬出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