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緣起與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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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劃以推廣及深耕國中、小的人權教育為主要目的,希望在既有的基礎上,結合國際經驗,一方面舉辦研討會,提供國內外學者與教育工作者對話的機會,另一方面安排國外學者至政府部門與學校進行參訪及座談,提供人權教育政策與實務的諮詢,以期對國中、小的人權教育打造更堅實的基礎。
一九九四年,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案,宣佈一九九五年∼二00四年為「聯合國人權教育十年」,於國際間積極推廣人權教育。在此國際趨勢的帶動下,台灣亦開始邁開人權教育研究與實踐的步伐。一九九五年,一群學者獲得國科會的補助,展開了一個人權教育綜合型研究計劃。此計劃為期三年,分為學前組、國中小組、高中組與大學組四個子計劃。其中國中、小組主要任務在於根據教學經驗找出有關權利的議題,並且參考外國重要文獻,編寫適合國中、小學生程度使用之人權教育教材,為台灣國中、小人權教育研究之先聲。
一九九八年九月,教育部公佈「國民教育階段九年一貫課程總綱綱要」,將人權議題融入七大學習領域的課程,從此第一線教育工作者必需在七大領域課程的教學中,適時帶進人權議題。同年十一月十七、十八兩日,東吳大學、陽明大學與台北市立師範學院合作舉辦「人權教育與成果展覽國際研討會」,邀請歐洲、美國以及日本的人權教育專家就國際上人權教育實施之情形進行報告,國內學者也在會中分享中、小學人權教育的教學經驗。上述外國專家亦參加同時間舉辦的「人權教育與教師專業成長研討會」,與國內一百多位國中、小老師進行座談,交換彼此的教學經驗。這是國內第一次人權教育的種子教師工作坊,成果豐碩,為往後數年的國中、小人權教育紮下了堅實的基礎。
之後,台灣的人權教育逐步推動。二00一年四月,教育部成立「人權教育委員會」,下設四個小組。其中「師資人力培訓與課程規劃小組」每年分別在全國的北部、中部、南部及東部舉辦「國中小種子教師工作坊」,推動人權教育師資的培訓。課程內容一方面講授人權的觀念與歷史,另一方面透過經驗的交流,使參與的種子教師回到學校後,能將所學融入實際的教育工作中。
經過上述各界學者專家的努力,台灣的人權教育已開始生根發芽,但我們仍看到有許多的阻礙尚未克服。時至二00三年,「聯合國人權教育十年」已近尾聲,而台灣的人權教育仍在紮根階段。為使台灣人權教育能再向前邁進,東吳大學張佛泉人權研究中心及台北市立師範學院再次合作,在上述發展的基礎上,舉辦「人權教育國際研討會」以相關參訪與座談活動,企圖進一步將國際上推廣人權教育的經驗與實務帶進國中小的校園,使第一線的人權教育工作者能直接獲得國際學者的經驗與協助,達到人權教育推廣與深耕的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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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企劃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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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劃案分為兩大部份。第一部份為「人權教育國際研討會」的規劃,內容包括國外國中小人權教育推行的經驗、國內國中小人權教育推行的現況及人權教育相關政策的制定。擬邀請與會的來賓包括:
1、美國、英國與亞洲人權教育學者專家;
2、國中、小校長與老師;
3、政府代表。
第二部份為參訪與座談活動。擬以三日的時間,安排四位外國專家實地至台北、台南、花蓮等地的國中小與地方政府教育主管單位進行參訪與座談。
整個計劃的行程表
有關兩大部份的活動,另詳細說明如下:
(一)「人權教育國際研討會」部份(時間:4/20、4/21)
「人權教育國際研討會」共分二大場次,分別與東吳大學及台北市立師範學院舉行。
第一場次: 本場次擬邀請英國萊斯特大學(The University of Leicester)師範學院Audrey Osler教授、美國Syracuse大學法學院Theordore
Orlin 教授、亞洲人權資料中心Jefferson Plantilla先生及印度新德里南亞人權資訊中心Ravi Nair主任就他們在人權教育上的經驗提出報告。除Ravi
Nair主任外,另外的三位專家都參加過1998年第一次人權教育國際研討會,這次重訪,可對我們五年來的成就與缺陷作一檢視並提建言。
本場次的第二部份,由台灣長期參與人權教育工作的學者專家就台灣人權教育發展的現況提出簡短的報告,並與外國學者專家就台灣人權教育的發展進行對話。
第二場次: 本場次在市北師舉行。上午由教育部有關人權教育之委託案負責人就其研究成果提出報告。下午邀請國中小校長、老師、政府官員及關心人權教育發展的學生,就實務上的經驗,與四位外國學者進行交流。
(二) 參訪及座談活動部份(4/19、4/22~4/23)
為使國中小學校長與老師及地方政府官員能直接諮詢四位外國學者,學習國際上人權教育的作法與經驗,特安排四位學者至台北、台南市喜樹國小、花蓮三地實際,促進彼此之交流,建立日後的合作管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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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國外學者簡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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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ordore Orlin
Theordore Orlin教授是當前國際上知名的人權專家,與歐汌、亞洲、非洲等地的國際非政府組織及國際政府組織有密切的合作,也是美國國務院和芬蘭政府在人權議題方面的顧問。目前任教於Syracuse大學的Utica學院,講授政府與政治,刑事訴訟等課程。Orlin教授之研究及著作遍及人權及憲法領域,曾獲Utica學院優秀教師獎及Harold
T. Clark, Jr.獎。
Audrey Osler
Audrey Osler教授現為英國萊斯特大學(The University of Leicester)「公民教育研究中心」(the
Center for Citizenship Studies in Education)主任,及教育學院研究計劃主任及副院長(Director
of Research for the School of Education and Sub-Dean of the Faculty)。在進入萊斯特大學服務前,曾在伯明罕大學(University
of Birmingham)任職,為該校「教育管理與政策研究小組」的會員。
Audrey Osler曾擔任歐洲理事會(Council of Europe)、歐洲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及卡特中心等國際組織的諮詢委員,1991年前也是伯明罕大學發展教育中心的理事。現在則為英國政府永續發展教育顧問小組(Advisory
Panel o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Education)成員。
Audrey Osler曾為歐洲、非洲沙哈拉地區、亞洲及中東的許多國家作過人權教育的研究、訓練並提供諮詢。她亦在中、小學任教,並且擔任兩個英國地方政府教育部門的重要職務。
Jefferson Plantilla
Jefferson Plantilla先生為大阪「亞太人權資訊中心」(HURIGHTS OSAKA)的資深研究員,自1996年以來即為該中心各項區域性的校園人權教育計劃的核心人員。Plantilla先生曾主持多項以亞洲各國的教師、師資培育人員、人權工作者及教育官員為對象的研究計劃、工作坊、出版計劃等,並在許多國家、區域性或國際性工作坊及研討會中發表不同主題(不限人權教育)之演說或論文。
Ravi Nair
Ravi Nair:印度新德里南亞人權資訊中心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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