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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理學院各學系多年來無論在教學或研究方面,均穩健發展,已充分具備鑑識科學所需之學理研究及分析技術之實力,故以理學院為主體,結合法學院成立跨院、系之「鑑識科學」學程,發展理學院特色,藉以提升理學院師生之競爭力。
於96年9月19日院務會議通過設立「理學院鑑識科學學程」,課程則由院課程委員會規劃。「理學院鑑識科學學程」計畫書含課程規劃業已送97年1月8日院務會議通過,擬再續提教務會議審查,並擬於97學年度正式招生。
理學院鑑識科學學程之修習總學分數為20學分,包括12個必修學分及8個選修學分,分二年修習完畢。學程課程的定位為「專業基礎課程」(rudimentary
professional core course),因係專業(professional)課程,故比通識課程更為深入,因係開設於大學部,故為基礎(rudimentary)課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