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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學生事務處是替同學提供服務的地方,舉凡獎、助學金、
生活輔導、承商督導、課外活動、衛生保健、心理諮商、
生涯發展與住宿等事務都是我們服務的範圍,我們這裡有
最熱情的同仁,能在同學最需要服務的時候,提供專業且
適時的服務,歡迎各位同學隨時造訪,學生事務處大門永
遠為同學而開。

另外,學生事務處亦是規畫學生活動的單位,除被動的解
決同學需求外,學生事務處也是主動的為學生設計、規畫
校園各種活動。所有的設計、規畫,皆以如何培養具有人
文精神的東吳氣質為核心,所謂具有人文精神的東吳氣質,
是指具有關懷、服務、熱忱、負責,具有獨立思考判斷,
並有無限創意的一種人生態度。在東吳大學的同學不僅應
擁有專業知識,更應藉著參與各種活動,透過人與人的交
往,培養出正確的人生態度。

此外,學生事務處不僅是為同學提供體貼的服務所在,也
期待能培養出具有人文素養的東吳人,讓我們一同攜手,
向這個目標努力邁進。
學歷
美國內布拉斯加州立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
美國杜蘭大學法學院法學碩士
東吳大學法學院法律系法學學士
經歷
聯鼎法律事務所投資組組長(1987年8月至1989年7月)
東吳大學法律系兼任副教授(1987年9月至1989年5月)
東吳大學法律系專任副教授(1989年8月至1995年7月)
財團法人東吳大學章孝慈先生學術基金會董事兼總幹事
東吳大學學生事務長(1998年9月1日至2000年1月31日)
東吳大學法律系專任教授(1995年8月迄今)
著作
A專書及研究報告
- 1.英美侵權行為法案例解析(下)
- 民國八十七年九月初版
- 2.英美法導讀講義
- 瑞興圖書公司 民國八十七年九月二版
- 3.英美契約法案例解析(一)
- 潘維大 黃陽壽編著 民國八十六年九月初版
- 4.英美契約法案例解析(二)
- 潘維大 黃陽壽編著 民國八十六年九月初版
- 5.英美侵權行為法案例解析(上)
- 民國八十六年九月初版
- 6.民法概要(上)
- 潘維大、吳博文、林瑞珠、洪忠義合著 三民書局 民國八十六年八月初版
- 7.民法概要(下)
- 潘維大、吳博文、林瑞珠、洪忠義合著 三民書局 民國八十七年元月初版
- 8.商事法(上)
- 潘維大編著 東大圖書公司 民國八十六年八月初版
- 9.商事法(下)
- 潘維大編著 東大圖書公司 民國八十七年八元月初版
- 10.中美侵權行為法中不實表示民事侵權責任之比較
- 瑞興圖書公司 民國八十四年八月初版
- 11.英美法導讀講義
- 瑞興圖書公司 民國八十四年八月初版
- 12.商事法
- 潘維大、范建得、羅美隆合著 三民書局 民國八十四年九月初版
- 13.歐體反傾銷法對非市場經濟國家產品適用之研究
- 經濟部工業局委託.民國八十六年五月
- 14.小汽車原產地規則與其關稅配額管理之研究
- 經濟部工業局委託,民國八十五年五月
- 15.國科會「國小六年級學生對法治知識瞭解程度之調查」研究計畫
- 民國八十四年十月
- 16.GATT對證券服務業之影響與因應
- 潘維大、方嘉麟合著 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委託 民國八十二年八月
B期刊論文
- 1.基礎學校法律教育研究初探
- 第二編 兒童生活教育與人格建構研討會論文
- 肆、公民生活與人格建構
- 人格建構工程學研究基金會叢書-兒童人格的建構
- 人格建構工程學研究基金會出版 民國八十六年四月
- 2.過失行為致失去使用價值之純經濟損害
- 東吳法律學報第十卷第一期,民國八十六年一月
- 3.侵權行為法對於因不實表示產生的經濟上損失之保護
- 軍法專刊第四十一卷第七期 民國八十四年七月
- 4.中共合同法之架構及其未來發展
- 政大法學評論第五十三期 民國八十四年六月
- 5.美國侵權行為法對因果關係之認定
- 東吳法律學報第七卷第二期 民國八十一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