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吳大學 學年度第 學期
研究生商請指導教授暨論文題目報告單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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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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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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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班 □碩士班 □碩士在職專班 |
系級 |
學系 (組) 年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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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題目 |
(學位論文之引用及撰寫,應尊重智慧財產權,不得有抄襲之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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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教授 |
現職 (單位、職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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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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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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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教授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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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系(學程)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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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上述研究生學位論文由兩位教授進行指導。 |
注意事項:
一、本報告單由研究生於各學系規定期限內填就一份,經指導教授暨學系主任同意後,逕送所屬學系備查。
二、本校專兼任教師免填「現職」、「證書字號」及「聯絡地址」等資料。
三、研究生應於申請學位考試六個月前完成商請指導教授。
四、論文指導費將於研究生學位考試完成後核發。